从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整改,到本周二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CIBN)集成平台合作获批,历时两年,乐视电视内容终于告别了无牌照“裸奔”的尴尬。
乐视电视“后牌照”之路
从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整改,到本周二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CIBN)集成平台合作获批,历时两年,乐视电视内容终于告别了无牌照“裸奔”的尴尬。2014年,国家广电部门监管收紧,因为内容问题乐视盒子被迫下架,乐视超级电视因不在限定范围内虽然一直在销售,但牌照问题一直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次“牌照门”尘埃落定,乐视电视的发展也将步入快车道,但引入牌照后也意味着内容广告审核趋严和经济利益的再分配。
电视用户将陆续迁转
乐视网日前发布公告称,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CIBN合作已获广电总局相关批复,未来乐视网互联网电视平台上的所有用户将陆续迁转至CIBN集成平台。
具体用户迁转时间,乐视超级电视方面表示,届时还会发布具体的公告通知。
公告进一步明确,乐视网现有互联网电视平台迁转的用户,由CIBN互联网电视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也就是说,今后乐视超级电视用户将通过CIBN集成平台来进行内容观看。
而在开展迁转工作的同时,乐视网现有的互联网电视平台将同步关闭,包括互联网机顶盒和一体机。乐视超级电视相关负责人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的迁移是无缝对接,进入新集成平台后,现有的平台将关闭,用户迁转后的权益不会受任何影响。不仅如此,此次迁转还将利好于用户,CIBN还为用户提供相应不同种类的视频资源App,增加影视、新闻、电竞娱乐节目,也就是在原有乐视内容基础上,用户还能够享受更多的内容资源。
灰色地带下的超级电视
乐视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并非现在才接触。早在2012年乐视进军互联网电视盒子、2013年推出乐视超级电视时,乐视便与CNTV、华数传媒等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有过“视频专区”的合作。
因为广电总局181号文件早已明确规定,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即网络高清播放机终端产品,纳入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的管理范围,要求“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也就是说,互联网电视盒子想要提供互联网内容服务,就必须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合作。此前广电总局一共下发了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除了上述提及CIBN、CNTV、华数传媒,上海文广、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都拥有互联网电视牌照。
广电总局181号文件早在2011年就颁布了,但由于互联网电视盒子行业发展时间尚短,行业规模不大,欠缺知名品牌,使得行业监管欠缺。直到2012年,乐视、小米等互联网企业加入,互联网电视盒子加速市场普及,同时也引起监管部门重视。
乐视电视盒子因内容不合规被要求整改,同时乐视盒子下架,而乐视超级电视因为不在181号文件所规定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即网络高清播放机终端产品”范围之内,正常运营。
当时有业内人士指出,乐视在智能电视领域的发展有可能因此而失败,因为乐视模式遭到政策面的强力阻击。“政府部门对内容监管的收紧,导致乐视盒子退市,这意味着乐视只能通过销售电视来抢占客厅入口,且乐视超级电视的内容也依旧存在被叫停的风险,这将增加乐视模式成功的难度。”
原商业模式待考
重拾互联网电视牌照对于乐视长远发展来说无疑是利好,但也存在新的挑战。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专家委员洪仕斌指出,有了牌照之后,一方面乐视盒子能够重回市场,这有利于乐视提升智能终端数量;另一方面乐视超级电视的内容运营也得到保证,这会提振市场信息。
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持有其他看法,认为与牌照方合作之后可能会冲击乐视超级电视原有的商业模式。乐视超级电视之所以在短短三年时间快速跻身国内主流彩电厂商阵营,核心在于“硬件收入+广告收入+会员服务收入+应用分成”四重盈利模式。随着乐视超级电视用户规模的不断增长,多重盈利模式的优势更是不断凸显。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乐视大屏广告收入同比增长301%,客户数同比增长134%,周均下单突破1000万元。另外乐视网最新财报也显示,上半年乐视网会员及发行业务收入为31.09亿元,暴增120.94%,而会员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超级电视和超级手机的热销为乐视网提供了大量用户。
值得注意的是,接入互联网电视牌照方之后,不单单是内容需要审核,广告内容也同样需要审批,这可能会无故给乐视大屏广告增加一道审核手续和限制。另外,在会员服务费用方面,参考市场其他智能电视与牌照方合作,内容商(乐视)和牌照方(CIBN)往往会涉及利益分成,也就是乐视超级电视的会员费用可能会面临瓜分。
不过,这些都需要建立在用户迁转之后。至于究竟会给乐视和用户带来什么影响,或许很快就能看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