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至11月,海南省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均超过3%。对此,海南省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等五类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记者24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今年9至11月,海南省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均超过3%。对此,海南省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等五类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于本月12日实施。根据通知,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对上述五类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9月至11月海南省CPI同比涨幅分别为3.2%、3.2%、3.6%,海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对全省低收入群体发放今年9月至11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并要求各市县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适当扩大补贴范围,但不得缩小补贴范围。
根据通知规定,物价联动机制的启动或中止条件以全省为单位统一启动或中止,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