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各行各业的维权呼声也越来越高。灯饰照明行业也不乏消费者的投诉案例,消费者权益需要得到进一步。与此同时,灯饰照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原创设计的知识产权也需要得到保护。
灯饰照明产品和服务要过硬
灯饰照明行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产品质量和服务一直受到关注。对于灯饰照明企业而言,信守承偌、诚信经营。不应该仅仅是口号,更应该实在的落实到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中去。
各行业、企业、品牌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离不开过硬的产品或服务品质。反过来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品质的更高要求也不断地推动企业创新与行业前进。所以3.15的意义在于这一文化帮助了灯饰照明企业作为产品供应方的不断自主提升与创新发展,同时也保护了消费方的综合权益。一旦社会有了要求,灯饰照明企业才会形成意识,最后与消费者达成共识,市场才会良性发展。
正确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遇到投诉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因为服务本身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灯饰照明企业要更强调服务的对等性和产品的细节处理。比如先安排专员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对方需求,表明处理诚意。对于属于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第一时间给出合理有效措施。同时,灯饰照明企业需要更好的培训和管理自己的经销商,提升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将客户的需求当成进步的动力和方向。
保护企业的原创设计能力
谈到灯饰照明企业维权问题,这几年主要是集中在模仿外观设计进行仿冒制造。作为一个以研发创新为主导发展的灯饰照明企业,遇到近年的“山寨“行为,确实令人倍感气愤。一些企业大肆仿制,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也给市场消费带来极坏影响。因此灯饰照明企业自身的原创设计也需要得到深度保护。只有当灯饰照明企业的正当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之时,灯饰照明行业才能实现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