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销环境中,汽车照明企业需加强品牌营销的新意,切勿复制营销。
模式,仅是一种策略和方式而已,犹如一个医病的处方。模式之后,是企业文化、流程、组织架构、考核、盈利方式、流程、制度、价值主张等一系列组织上层建筑形成的组织状态作为支撑和保障的。相同模式在不同企业的营销效率绝不会是相同的。模式的营销魅力体现于与组织机能的匹配所表现出来的综合合力来决定的。模式的复制,得认清自己企业的基本情况,结合市场和品牌的相关指数,整体权衡,而后决策复制的层面。
营销模式是有其固有基因的,也就是营销模式的四个核心组成:价值主张、盈利方式、资源匹配、流程保障。任何营销模式的变化,都是在此四个元素中权重与排列的变化组合中。站在基因角度,挖掘认识泊来的营销模式,其认识理解程度就可以堪称深刻了。而后结合企业与品牌实际情况,就每个元素进行衡量,评估其结合市场后的结果践行率,以结果来决策企业的复制程度。
营销模式是具有灵魂的。成功营销模式的设计,来自于市场实际和营销人员的智慧。不同的营销模式所映衬的是不同的价值观和汽车照明企业文化。对营销模式运营的把握来自于营销决策者,决策者对于营销模式的灵魂感应关系到营销模式的效率和结果。“似我形者死,入我魂者生”,说的就是对营销模式灵魂的把握。一个企业模式的灵魂就是创造者也不一定能带走,他是根治于企业中的,更何况复制者?
营销模式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营销模式是服务于市场的,市场的基本情况变化了,营销模式也要契合市场的变化而变,如此方能适应市场而活力长青。模式无优劣之分,不同汽车照明企业践行着不同的模式,只要站在适应性、可控性以及效果的角度去评估,有价值便是好的营销模式。以此标准去选择复制还是创新,笔者认为是一种务实的方式。
汽车照明营销模式的复制,境界高者,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手法拙者,则拘泥表面,留于名言、公案,惑缠在幻象之中而不能自拔最终成为营销行业的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