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是一个系统,而销售只是营销的一部分。但在现实中,销售与营销在企业中应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缺一不可。清楚认识这一点,对于十大品牌汽车照明来说尤其重要。
销售和营销实则密不可分
销售的基本意义是指实质性卖出产品、完成交易的商业行为;营销则是发掘、创造消费需求,交付品牌价值的企业活动。销售只关注商品及其附带服务的传递,单纯以产品为导向,以市场交易为最大实现。而营销从行业和企业战略角度,提出了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定向、品牌价值策划等一系列市场推广方案的架构。
乍看之下,销售和营销自成领域,互不相干,实则二者密不可分,只是作用于市场推广的层级各有侧重。根据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1960年的定义:“市场营销是引导商品或劳务从生产者流向消费者或其使用者的一种企业活动。“这个定义虽不承认营销就是销售,但是包含着营销对销售过程改进与完善的驱动关系。
销售和营销在市场推广中本应并驾而行,相互借力,却被很多汽车照明企业切割为矛盾对立的两个向度。甚至在二者的分野与选择上,营销成为全面落后的一方:许多企业只做销售,不做营销。
从市场营销实现产品销售
尽管立足于汽车照明行业生态和中小企业生存境遇,似乎情有可原。可事实上,之所以造成很多汽车照明企业目前的产品销售难局,并非销售端的失利,而是营销层的缺课。如果不能从市场营销上给予消费刺激和概念推广,产品销售只会事倍功半,汽车照明企业也终究无法完成由技术驱动到需求驱动的过渡。
销售是执行,营销是布局;销售是策略,营销是战略;销售是终端,营销是中枢。健全的汽车照明产品市场推广,应该兼具营销和销售的两面,这是取得行业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必须要形成的运作规范。如何重拾并正确定义营销在行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对于汽车照明企业特别是中小汽车照明企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