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阳光房,可以说是与“违建”这个词分不开,前来咨询小编的小伙伴,有一大半都是因为这个问题,迟迟不敢将自家露台或庭院进行阳光房改造。
但阳光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阳光房所占区域是否为业主个人私有。如果是小区所有业主共有,那么业主个人是不能够私自搭建阳光房的;同时即使是私有,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的确有相关条款规定,那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阳光房所占区域属于业主个人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的话,一般属于合法建筑。
2.“阳光房”建设是否有经过当地规划局、城管局等政府部门允许。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在建(构)筑物顶部、退层、露台、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将坚决进行拆除。
3.阳光房是否影响他人房子的采光以及使用。如果上述条件都满足,但你搭建的阳光房影响到邻居房子的采光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影响市容市貌及城市规划,一旦被投诉到城管部门,你阳光房就算建好了,也有可能会被拆除。
如果上述这些条件,你都没有满足,那搭建的阳光房在会很大程度上属于违章建筑。如果确实有搭建阳光房的需求,在不确定是否违规搭建的情况下,小编建议先提前咨询一下物业。物业允许的话,那么一般问题不大,然后再去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通常情况下,像在别墅露台、小院之类的地方搭建阳光房,是不易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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